中国首例 制售盗版冰墩墩嫌疑人获刑一年
北京市快速处理一起制售盗版北京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是中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据澎湃新闻报道,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今天(14日)在“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说,现在冬奥赛事已经过半,从网络监测数据上看,保护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他说,截止2月12日零时,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个主要视频、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共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32376个;按照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组成的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的要求,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各平台因传播涉冬奥侵权内容等情况,处置各类账号3363个。在此基础上,关闭了39个境外非法网站,处置了52个涉嫌非法传播涉冬奥内容的境内网站(APP)。
他透露,官方也加强查处传统侵权盗版问题。北京近期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人民币,约8500新元)。
对于涉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相关版权问题,汤兆志解释说,从版权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别规定,比如《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者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一些作品的内容,除了这些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
他举例说,“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版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和刚才通报的案件那样,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今天在同场发布会上介绍说,截至目前,已公告保护63件奥林匹克标志,推动及时披露被许可人信息;对北京冬奥组委提交的14件专利申请和315件商标申请予以保护。
对于现在“一墩难求”的冰墩墩,张志成说,冰墩墩既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也受专利、商标和版权的保护,“可以说是既穿着晶莹透明的’冰糖外壳’,也戴着严密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