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老法官春节前遇害 缘起22年前离婚案
(记者林子桢)北京法官马彩云被杀的枪击声犹在回响,又一名法官倒在血泊之中。2017年春节前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法院傅姓前法官遭报复杀害的消息在社交媒体上传开。近日,陆川县法院官方微博连续发声,证实了这一事件。
2月5日傍晚,陆川县法院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2017年1月26日(农历除夕前一天)13时许,陆川法院退休干部傅明生在其住所一楼遭歹徒龙建才持刀杀害;歹徒龙建才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行凶者龙建才是何许人也?陆川县法院在通报中表示,龙建才今年67岁,是傅明生22年前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而傅明生时任审理该案的陆川县法院沙坡法庭副庭长,并担任该案审判长。1994年底,法庭经多次调解无效后,判决龙建才与其妻陈某离婚。龙建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玉林地区中级法院,后被驳回,维持原判。
陆川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向财新记者证实,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确系傅明生22年前审理案件的当事人龙建才。龙建才是不是因为22年前的龃龉一直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念头,进而杀害傅明生?这位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从审讯的情况来看,应该就是这个问题。”
“案发前,龙建才多次踩点,寻找作案时机。案发时,龙建才发现傅明生一人坐在住所一楼,便迅速进入室内持刀刺杀。”陆川县法院通报的作案细节,财新记者从前述负责人处得到证实。
财新记者在陆川县公安信息网看到,命案发生当天登载的警讯亦表示,2017年1月26日13时10分,陆川县公安局沙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将犯罪嫌疑人龙某抓获归案,而受害人傅某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2月6日,陆川法院官方微博进一步发声,主动公布那桩22年前的离婚案内幕,力证当年的判决程序公正,依法有据,实体处理正确。
陆川法院公布的这份(1994)陆法民初字第153号判决书首页显示,当年,龙建才之妻以龙建才“歧视打骂原告(即龙妻),并参赌置家活于不顾,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陆川法院进一步解释,二人常为一些小事争吵,龙妻还为一些事情威胁要吃农药;且在法院两次传唤期间,被告龙建才均采取妨碍诉讼的方式限制原告的人身自由,从而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据陆川法院披露,由于龙建才现场有阻挠法院正常审理程序的行为,限制原告人身自由,龙建才当年还曾被法院处以行政拘留。
最终,此案由于调解和好无效,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龙建才离婚;原告与被告龙建才婚生两个男孩,每人抚养一个;被告龙建才家的共有财产归被告所有。
遇害的傅明生在2013年11月已从法院退休,参加法院工作35年,被陆川法院评价为“一位优秀的人民法官”。财新记者在陆川县法院官网检索看到,傅明生退休前还应邀出席经验交流会,向法院年轻干警传授办案经验。
财新记者注意到,包括本案在内,2015年9月以来全国至少发生了三起有较大影响的法官遇袭事件。2015年9月9日上午,一名当事人在湖北省十堰市中级法院办公楼内突然拔刀刺向法官,造成四名法官伤重入院。十堰市公安局随后通报称,经警方初审,胡某系因不服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二审判决,故持刀捅伤了负责案件的法官。
2016年2月26日晚21时30分许,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及丈夫在住所楼下遭两名歹徒枪击,马彩云身中两枪,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38岁,其丈夫受轻伤。据悉,其中一名行凶者是马彩云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详见财新网:)
马彩云遇害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批示要求,要依法严厉打击袭击杀害人民法官和家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维护法官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坚决维护法官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法治的尊严。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体系,是中共十八大后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时,再度强调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2016年7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将依法履职保障对象从法官延伸到包括司法辅助人员在内的所有承担办案职责的司法人员;将人身、财产权益保护对象从司法人员延伸至司法人员的近亲属;将依法履职保障空间从法庭延伸至法院和工作时间之外,确保司法人员在院内安全履职、在院外免受滋扰。
“杀害法官就是挑战这个国家公平正义的守护者。”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谈及马彩云遭枪击事件时曾表示。
钟晓渝认为,杀法官、杀医生这种现象的发生,说明我们的社会面临着秩序混乱,道德失范,应进一步健全社会法治体系,建立全民全社会对法律的尊重;同时,案件的发生也促使法官思考怎么用好自己的权力,拥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使我们反思如何进一步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使它能够真正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对于傅明生遇刺事件,陆川法院表示,对傅明生同志遭报复杀害表示沉痛哀悼,对残害傅明生的犯罪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和极大愤慨。
最高法院亦对此发声。2月6日凌晨,最高法院官方微博转载了一篇来源标注为“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的评论文章,表态称“法治不会向暴力屈服”,并呼吁“法治严惩暴力,法治保障法官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