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释永信少林风波路】⑤“少林”商权争夺战
(特约记者郭清媛)对“生逢其时”的来说,风光永远都是暂时的。“我出家前,对佛教并不了解。”释永信说。他入寺时,僧权与红尘的纷争,已与禅宗相伴千年。
少林寺由皇家敕建,以禅宗祖庭立寺。隋唐宋三朝,因统治者尊礼崇佛,少林寺逐步发展成拥有土地1.4万亩、寺产庞大的天下名寺,皇家供养,农禅并重,成为千年以来少林寺众除香火、居士供养之外的自给自足方式。元初,当家大和尚福裕更是拥有了统领嵩山一带所有寺庙的权力,并把禅宗门下五宗之一的曹洞宗创为嵩山少林寺曹洞正宗。此后,少林方丈都由皇家任命,直至遭遇清廷打压后,法堂草长、宗徒雨散,自清朝初年少林寺方丈制度中断三百多年,一直到1986年12月,72岁的释行正才获得政府批准,升任少林寺曹洞正宗第二十九代方丈。
建国后,政府对于宗教界的管理历经了数十年的摸索,经历了全面收归政府管理控制、文革毁灭式打压,以及改革开放至今由党委统战部与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双重管理等模式。佛道教界千年以来赖以生存的山林土地先后被没收,土改、文革之后,少林寺只剩下了28亩田地。
一部电影为少林寺带来了浩浩荡荡的游客,当地政府“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政策高唱不衰,这是汉传佛教以及禅宗发展千年所未遇到的情况。在少林僧众中辈分、禅修、武功均不出众的释永信,却最早清醒地认识到,“深山藏古刹”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从少林穷苦潦倒时期走来的释永信,凭借坚定的入世信念和卓越的交际能力,试图带领少林走出一条不一样的天下佛教之路——他称之为“住世”。
“佛法是具体的。”1997年,释永信在《佛教与现代社会的关系》一文中说,佛法住世,首先存在于佛教徒的宗教实践活动中,“我们在世间弘化,讲经说法,是从众生的具体特点出发,随机应变,契机契理地活用法门,接引众生。这才是佛法住世的大用”。
在写这篇文章前后,少林寺除了面对前述围绕门票这一主要寺产而生的纷争,还有整个国家“无处不少林”的现象,少林牌球鞋、少林牌三轮车、少林牌防盗门……门类繁多,应有尽有。
“电影《少林寺》公映后,少林声望日隆,冠名‘少林’二字商品会大卖的广告效应,很多人都懂。”少林无形资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钱大梁说。
从1998年起,钱大梁就是少林寺世俗经营团队的负责人,或者说是一名职业经理人。钱大梁白发寸头,挂着一副金边圆框眼镜,身形瘦弱,常年穿一身白色粗麻布衣衫,右耳有些失聪。作为处理少林俗家事务的负责人,他很善于利用这个身体弱点。联系采访“举报”事件的记者,经常会在电话里得到这样的回答:“你说什么?我听不太清楚。我在禅堂,我手机只剩百分之一的电了。”即使堵上门来,他也会十句话不搭理你一句。
钱大梁早年曾是河南媒体《大河报》的一名媒体人,一心礼佛,后成为居士,辞职追随释永信。少林寺在禅堂举办海外论坛的时,每次他都会三番五次邀请财新记者到场听讲,还会分享他听经唱的喜悦。印度僧人法宝现场唱经,有少林老僧人会开玩笑说,“我一听见法宝就会想起淘宝”,钱大梁则举起手机边录边闭眼聆听。“这就是梵乐,要珍藏。”他说。
虔诚礼佛的钱大梁很忌讳谈及院墙以内的事情,提及少林寺的“敌人”们,钱大梁都抱以宽容的口吻,说“人非圣贤啊”。
“方丈格外信任他。”熟悉少林寺的人称,钱大梁对于少林形象的维护也格外较真,他曾经请人帮忙写一本关于少林寺的书,但因为对方完全把少林寺当作公司来写,行文中“没有禅意”,钱大梁决定将书稿搁置。
对于商家希望借用“少林”或“少林寺”为商标品牌来聚拢人气,当地一位政府官员称,起初少林寺的态度是默认的,政府也曾有领导提过,千年古寺的名称已经公共化了。直到1993年,漯河一家食品厂做少林牌火腿肠的电视广告彻底激怒了少林。释永信认为,僧持戒律是不许吃肉的,借此做广告侵犯了宗教感情,随即打起了少林寺保护商标名誉权的第一仗。之后官司胜诉,成为中国宗教名誉权诉讼第一案。
“少林寺为维权发过很多声明,也打过多次官司。”钱大梁介绍说,1990年代起,假冒“少林武僧”到境外商业演出活动不断。悉尼奥运会期间,即出现了四个少林寺方丈和两个少林寺武僧团,这场闹剧被称为“真假美猴王”。据当时媒体报道,对方也是河南省有关政府部门组织出去的,也在澳大利亚中文报纸上发广告,称自己的武僧团出国演出是经过授权的。逼得少林寺在悉尼发声明,说“那些自称少林功夫、少林和尚的表演团体与少林寺毫无关系”。
钱大梁称,出现一次纠纷,打一次官司,耗费精力物力财力,少林寺不得不想其他办法。1998-2002年连续四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释永信都提交了有关保护寺院名称的建议案。
在1998年提交的《关于维护寺院合法权益禁止乱用寺院名称的建议》中,彼时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释永信指出,宗教活动场所在受到名称盗用的危害时,没有任何法律保护,他认为要加快宗教立法;但是由于立法需要过程,所以在完成宗教立法之前,请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如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局、国家工商管理局)尽快制定关于禁止乱用寺院名称的政府规章。国家工商总局在回复中说,寺院名称的使用要分情况而定,少林寺、白云观、雍和宫,属于寺院名称,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但少林、白云、雍和,不等同于寺院名称,“比如白云机场并不损害白云观利益”。
少林寺随即多次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为自公元495年跋陀立寺起,少林便是少林寺的专用简称,意为少林禅寺,自古未有歧义;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角度出发,少林始终专指少林寺,与白云之于白云观不等同。1999年,释永信在全国“两会”上提交建议,比上一年的议案更进一步提出,应对寺庙名称进行分类保护。
事实上,在坚持提交建议案的同时,释永信已经逐渐意识到,要让少林寺名满全球,就要保证“少林”名号只属于嵩山少林寺。1998年,少林寺开始在国内外对少林和少林寺的相关商标进行系统保护注册。依据《商标法》和《公司法》,释永信决定成立公司保护商标。少林寺的第一家公司名为河南少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少林实业),成立于1998年7月,其最初承担的使命就是保护少林商标品牌权。
释永信对财新记者介绍,在1994年,国家出台了144号和145号文件,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可以作为法人进行社会活动。少林实业注册时,登封市宗教局发放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当时尚未正位少林寺方丈的释永信即成为少林寺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按当时要求要有三名股东持股,少林寺推举首座和尚释印松和四大班首之一的释永乾参与代持,注册资金300万元中,释印松、释永乾和少林寺分别占25%、25%、50%的股份。
1998年时,少林寺在国内查询到,少林、少林寺的商标已经被他人抢注了57项。少林寺开始进行亡羊补牢式的商标注册。2000年10月,少林寺向全球68个国家提出“少林”商标注册申请,2001年开始进行国际商标注册查询,当时除中国香港外,所有国家抢注的少林、少林寺商标共117项。
释永信在2001年和2002年的人大建议案中,也都转向对少林无形资产以及商标的保护。比如,在2001年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释永信提出希望国家商标局把“少林寺”和“少林”商标作为个案对待,不受商标已经注册、使用三年和销售额、销售量、销售地区等限制,尽快认定其为驰名商标(服务商标类),并附带了制止《少林足球》电影发行的意见。2002年的“两会”上,释永信提交《关于紧急保护“少林”商标》的议案,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对“少林”商标保护案给予关注。
在释永信提交建议希望获得权力部门的政策法规支持时,少林寺也开始根据已有条件,保护少林名号。通过以商对商等手法,历时大约十年,截至2008年12月,少林寺已经在国内45个商标类别中注册了277项“少林”、“少林寺”商标以及相关商标,初步构成了防范抢注和搭便车的商标保护系统。之后在国家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支持下,“少林寺”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法律保护体系之外获得了行政保护。国际范围内,到2008年12月,少林寺通过直接注册、友好归还以及赠予等方式,在全球近百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共713个保护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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