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垃圾焚烧设施规模将增1倍
(记者苑苏文)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将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东部地区城市生活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上述目标。
该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财新记者发现,在规划投资建设的垃圾处理设施中,焚烧设施占主要部分。
焚烧设施投资或超千亿
规划下附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用技术情况》一表显示,全国垃圾填埋设施规模将由2015年的50.15万吨/日,减少为2020年的47.71万吨/日;全国垃圾焚烧设施规模,将由2015年的23.52万吨/日,增加为2020年的59.14万吨/日,增加超过一倍。
规划指出,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将投资1699.3亿元,约占总投资的67.4%。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包括“填埋”、“焚烧”、“其他”三类。这意味着未来五年,全国各地区“填埋”处理规模普遍缩减,“焚烧”处理设施规模大幅增加。
须应对垃圾焚烧环境问题
在中国,一些垃圾焚烧厂焚烧不到位,排放出的气体和飞灰可能产生二噁英等致癌物质。为了应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规划强调,建设焚烧处理设施的同时,要考虑垃圾焚烧残渣、飞灰处理处置设施的配套。鼓励相邻地区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焚烧残渣、飞灰集中处理处置设施。
垃圾填埋场将成为容纳焚烧厂废物的主要途径。规划指出,卫生填埋处理技术是各地必须具备的保障手段,不鼓励建设处理规模小于300吨/日的焚烧处理设施和库容小于50万立方米的填埋设施。
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附近时有臭味,垃圾含水量较多造成的渗滤液是原因之一。规划要求,渗滤液处理设施要与垃圾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也可考虑与当地污水处理厂协同处置。
强制垃圾分类方案将发布
缺少有效的分类收集,会使得最终进入焚烧厂的垃圾存在含水量高、热值低等问题,增加环境污染的风险。
刚发布的规划中,包括了完善收运体系、存量垃圾治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内容。对这些方面的建设投资在全部投资中占比约为40%。
其中,收运转运体系建设投资257.8亿元,餐厨垃圾专项工程投资183.5亿元,存量整治工程投资241.4亿元,垃圾分类示范工程投资94.1亿元,监管体系建设投资42.3亿元。
2016年12月21日下午,中国国家主席中领导人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提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016年6月15日,发改委、住建部发布《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不仅可以有效减少垃圾的清运量和最终处理量,减轻末端处理压力,而且能够有效回收利用垃圾中的重要资源,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财新记者从发改委处获悉,最终版的《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将在近期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