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政法队伍将从严而治 强化履职能力和业绩导向


 新闻归类:即时新闻 |  更新时间:2017-01-23 08:39
中共中央出台文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称将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分类制定政法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与司法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

  (记者单玉晓)“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分类制定政法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执法司法全面深度公开,建立健全与司法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坚决惩治执法,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充当司法掮客等行为,营造全面从严治警的浓厚氛围。”

  2017年1月18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专门提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上措施包含在内。

  《意见》共七部分26条,明确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坚持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财新记者看到,《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营造全面从严治警的氛围,按照从严管理的思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惩治执法司法腐败,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充当司法掮客等行为。

  除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外,《意见》提到的从严治理的措施还包括:把纪律挺在前面,分系统修订完善纪律条令,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健全政法干警社会交往行为规范,对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持续整改作风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综合治理失职渎职行为,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推进执法司法作风持续好转。

  中央政法委机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1999年就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但17年过去了,国际和国内形势发生变化,政法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当前政法队伍在思想观念、素质能力、纪律作风、管理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少数政法干警理想信念不坚定、专业素养不高、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下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这位负责人说,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就是严禁政法干警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严禁政法干警家属插手、经营与政法干警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他透露,将通过建立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违纪违法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责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向财新记者表示,从严而治是监督公权力行使的现实需要,政法队伍建设从严而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延伸。

  “十八届六中全会认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政法队伍的每个成员都或多或少行使一定公权力,从约束公权、强化监督的视角来看,从严而治必然是对政法队伍建设的现实要求。”卓泽渊说。

  《意见》还提出强化政法干警履职能力业绩导向,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加快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认为,《意见》注重与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衔接协调,能够推进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比如,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考评体系能够调动干警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为解决法官、检察官入额后可能出现的‘一劳永逸’问题,提出建立入额人员动态调整、不称职退出机制,健全从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中选任法官、检察官制度,打通了员额制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通道。”

  中央政法委机关负责人还透露,近年来,仅公安机关年均就有400多名民警牺牲,4000多名民警因公负伤。对此,《意见》还要求健全职业保障体系。具体措施包括:提出完善工资待遇制度,形成向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的激励机制;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依法严惩暴力袭警抗法等妨害执法司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加强政法干警医疗保障,加快推进法官、检察官、民警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干警休息权;加大基层保障力度,建立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取消不合理考评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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