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同日通报处分三高官 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等被双开
辽宁省纪委监委星期四(4月20日)连发三条通报,辽宁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刘家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尹国辉被双开,省公安厅原一级巡视员张大旗被开除党籍。
通报指出,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分别对刘家铎、尹国辉和张大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家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查,尹国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公车私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侵占他人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省级周转房家具采购、国有资产被违法处置负有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侵吞单位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经查,张大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家铎和尹国辉开除中共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二人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张大旗开除中共党籍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0岁的刘家铎是辽宁铁岭人,曾任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副厅级)。2015年8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直至去年8月被查。
56岁的尹国辉2006年起在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2018年7月任党组书记、局长,2022年8月任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一级巡视员,同年10月被查。
63岁的张大旗是辽宁鞍山人。曾任辽宁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副厅级),2015年12月任本溪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后以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身份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