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怀孕女性有权知道肚里孩子是男是女
退休的英国妇产科专家萨维奇女士说,那些反对流产的组织总是散播说怀孕女性对肚里孩子是男是女有偏向。她说:"准妈妈通常不会愿意去流产。"
81岁高龄的萨维奇女士现在依然是英国医学协会道德委员会的成员,她是以个人身份向媒体表达观点的。
她说,当女性在怀孕期间进行胎儿扫描检查时,她们应该被告知肚里孩子的性别是男是女。她指出,联合早报采访:,现在医院由于惧怕孕妇在得知性别后会选择流产而隐瞒孩子性别的情况,已经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程度了。
萨维奇女士说,知道肚里孩子的性别、和是否决定要流产都是"女性的权利"。她说:"身体是她们自己的、孩子是她们自己的,她们应该有权知道。"
目前英国的准父母都可以在妻子怀孕大约20周进行的胎儿扫描检查时问询胎儿的性别,但英国有些医院内部规定不准告诉胎儿是男是女。
这些医院解释说,一方面他们人手少、无法确定胎儿性别;另一方面也担心扫描信息有时会不准确。但许多专家认为,院方的做法实际是为了避免父母由于性别喜好而选择流产。
“谬论”但英国妇产科专家萨维奇说:"承担这些风险的恰恰是怀孕的女性。"
她说:"如果一名女性由于性别不想要怀孕的胎儿,强迫她接受既无助于最终生下来的孩子,也会对母亲的精神健康有害。"
她进一步说:"在母体中的胎儿只是潜在的生命,它还不是一个真正的人。我认为我们更应该专注女性在这一阶段的权利。"
这位老专家说,在她漫长的职业生涯里,"只有过两次"孕妇在怀孕24周后请求流产。
她说:"准妈妈通常不会愿意去流产的。这不过是那些反对流产的组织散播的又一谬论,他们总说女性想要挑生男、还是生女。"
她主张在网上卖早期流产药片,这样怀孕女性不必一定要去见医生。
英国议会上周投票废除了1861年颁布的有关流产非法的法令,并通过了一项名为《生殖健康法案》的新法令。
根据1967年颁布的《流产法案》,孕妇在得到两名医生的批准后,可以在怀孕24周前进行流产。这项法案适用于英国的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24周后,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孕妇才可能被准许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