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死”的琼瑶式传播(观沧海)
日前,台湾女作家琼瑶在社交媒体公开了一封致儿子儿媳的信。这琼瑶“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封信”很长,中心思想十分明确:在我能做主时让我做主,万一我不能做主时,照我的叮嘱去做!最后的“急救措施”……全部不要!帮助我没有痛苦地死去,比千方百计让我痛苦地活着,意义重大!
这封直面死亡的信一出,立即有人联想琼瑶阿姨的健康状况。其实,79岁的琼瑶别来无恙,之所以写下这封长信,是读了《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一文后有感而发,要在自己身体健康、头脑清醒的时候公开宣示自己的“善终权”。而“预约”的报道主题正是台湾2016年1月公布的“病人自主权利法”。
病人经历痛苦的心肺复苏术,浑身插满管子……这是维生医疗常见的一幕。所谓维生医疗,台湾的定义指用以维持末期病人的生命征象,但无治愈效果、只能延长其濒死过程的医疗措施。死亡被暂时延迟了,病痛也延长了,经历了维生医疗的病人死后往往面目全非。台湾医界人士透露,台湾临终病人过世前一个月,在加护病房的治疗有52.9%属无效治疗,其费用占加护病房总费用的80%。大陆的情况也差不多,如何减少这种“奢侈又痛苦”的治疗,让病人有尊严地死去,是两岸都必须面对的课题。
在有识之士多年的奔走推动下,台湾于2000年通过了《安宁缓和医疗条例》并不断修正,赋予末期病人放弃或选择维生医疗的权利。2016年通过“病人自主权利法”,将放弃或选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台湾民众可以“预立医疗决定”拒绝无效医疗。在末期病人、处于不可逆转之昏迷状况、永久植物人状态、极重度失智等临床情况下,医疗机构或医师可以根据其预立的决定不实行维生治疗,让病人有尊严地死去。
在“好死不如赖活着”“孝道”等中国人传统观念影响下,台湾迈向“尊严死”的路走得并不轻松。时至今日,相关人士仍须不厌其烦地解释,安宁缓和医疗并非“安乐死”,一个是自然死亡,一个是主动致死,“安乐死”在台湾是非法的。而已经通过的“病人自主权利法”,社会认知度也并不高,法案通过3个月后的民调显示,仅有45%的民众知悉,连文化人琼瑶阿姨自己也说是刚刚知道。转化为行动更须破除重重阻力,琼瑶之所以将家信公之于众、昭告天下,也是为了消除儿女们执行其预立医疗决定时面临的压力。
如何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里路,涉及伦理、法律、医疗等多个领域,需要法律制度和医疗环境的支持,更需要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接纳。台湾的“病人自主权利法”,尽管已经就操作层面的问题层层设防,联合早报网 联合早报,但从公布到实施仍然预留了三年的磨合时间。如何面对死亡,是人类永恒的课题,忌讳谈死的中国人更须破除重重心防。在大陆,也有很多有识之士和医护人员在为“善终权”奔走呼号,此事操之过急不可取,但有效宣传不可少。此次“刷屏”的琼瑶公开信,是一次非常有效的“尊严死”和“善终权”教育,希望多些“琼瑶式传播”,让“尊严死”深入人心,让“善终”不是梦!
《 人民日报 》( 2017年03月23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