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打击电影票房造假 代表建议吊销从业许可证(3)
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
刷数据让影视业“深受其害”
买数据和行贿电视台性质一样
新京报:如何看待票房注水的问题?
赵冬苓:这是商业欺诈,无非是制造票房高的假象,哄骗更多人来看。《电影产业促进法》实施了,这是个好消息,会有相应规定。
赵冬苓,著名编剧。
新京报:刷数据有哪些恶劣影响?
赵冬苓:我国影视业深受其害,应该狠狠打击,而不仅仅是罚款。现在已经形成了恶性循环,电视剧在卫视上价格高,网络剧价格也高,为了保证成功就必须用大明星,但可能会影响其他部分的投入导致质量达不到,最终就要买数据。
但是收视率造假的真正用意不是吸引更多观众去看,而是吸引广告商来投放广告,为什么前几年涉及业绩对赌呢?就是因为广告投放。这种赤裸裸的商业欺诈,应该用刑法打击。以前给电视台行贿,类似违法犯罪入刑后就好很多。买数据也是为了作品能有好的平台播出,性质一样的。
新京报:查处容易吗?
赵冬苓:不好查,但是真的想查肯定有办法。这几年抓了很多电视台购片的,这种私下协议也查出来很多,关键是主管部门能不能下定决心。
“影响力不是数据能够解决的”
新京报:虽然数据能够将一部作品推高,但是公众的判断力也不能忽视,如何理解其中的关系?
赵冬苓:影视作品数据背后的质量早晚能显示出来,收视率可以买到1.5或者更高,但真正的好作品是街头巷尾都在谈。去年有一部点击率排前两名的作品,我觉得一定很好,就去看了看评价,只有不到100人评价。
山影出品的《琅琊榜》、《欢乐颂》等作品,收视率都不是最高的,《琅琊榜》只在1%左右,《欢乐颂》也一般,但谈论的都很多,所以说影响力不是数据能够解决的。所谓泥沙俱下,其实就是说好东西总会留下来。
新京报:你关注这些数据吗?遇到打分低怎么看?
赵冬苓:有时候我也会去看网友评论,哪些是制片方买来的能看出来,因为就那么几句话,一看就是假的;观众真实的反映,则是一百个人有一百个观感。
看到自己的作品打分不高也会生气,但没办法,影响不了,个人觉得如果作品分刷得特别低,也就是面子不好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