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港府称现阶段不考虑立法强推器官捐赠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  更新时间:2023-06-15 20:36

香港一名立法会议员建议特区政府修改器官捐赠机制,使捐赠者生前表明的捐赠意愿具有法律效力。医务卫生局认为,在社会没有充分共识前,不适合考虑立法强制推行器官捐赠。

据香港中通社星期四(6月15日)报道,香港医务卫生局长卢宠茂说,器官捐赠是无私大爱行为,但这项议题应透过加强教育及宣传来推展,因此现阶段并不适宜考虑立法强制。

他称,对于此类具争议性的议题,在社会没有充分共识前,以立法方式强制推行器官捐赠,更可能适得其反,令有意捐赠器官的人士却步,需审慎考虑。因此,港府现阶段没有计划以立法形式赋予中央名册法律效力。

卢宠茂说,医卫局、卫生署和医管局一直在与多个专业的社区伙伴合作,从不同途径、不同范畴推广器官捐赠,务求在社会上建立接受和推崇器官捐赠的文化,提升市民捐赠器官的意识和意愿。

香港医务卫生局上个月通报,发现器官捐赠登记系统有不寻常的取消现象。数据显示,在2022年12月至今年4月的五个月期间,共有5785个取消登记的申请,当中2905个是从未登记,却申请退出或重复取消的无效取消申请。官方怀疑有人破坏器官捐赠登记系统,扰乱中央名册的代表性及增加政府人员行政负担。

对此,香港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星期三(14日)建议港府修改机制并参考遗嘱的模式,使器官捐赠者在生前所表明的捐赠意愿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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