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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官员:国安案若发现证据有利被告绝不收埋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  更新时间:2023-04-14 12:36

香港律政司官员强调,在处理国家安全案件时,如果发现对被告有利的证据, 绝对不会收埋相关证据。

据香港《明报》报道,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星期四(4月13日)出席一场活动时说,国安法被告有辩护权利,控方也有责任在毫无合理辩解下,证明被告有罪。

杨美琪否认港府借《香港国安法》做另有目的的检控,并引述香港《基本法》强调,律政司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完全、绝对、从来不会考虑被告背景、政治理念或职业,会根据适用法律及可接纳证供,处理包括涉及国安法的所有案件。

保安局公布,截至上个月共有250人在国安法下被捕。保安局长邓炳强认为,这显示国安法只针对一小撮人,并强调国安法四类罪行清晰,一般市民不会误堕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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