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海外律师能否在港处理国安案件 人大常委会:由特首及国安委决
(北京/香港综合讯)就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能否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为其国安法官司辩护一事,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星期五(12月30日)公布有关释法内容,将海外律师能否在港处理国安案件的决定权交给香港特首及国家安全委员会。
这意味着,虽然北京没有直接解答黎智英案的问题,香港终审法院同意让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Tim Owen)代表黎智英出庭的裁决已形同无效;香港法院日后也将无权决定不具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能否应聘在港处理涉国家安全案件。
香港特首李家超是在11月28日香港终审法院驳回香港律政司反对欧文代表黎智英的上诉申请之后,宣布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释法解决这个问题。
他当时说,港府在现有制度下无法避免海外律师因自身国家利益产生冲突,不能确保他们不受外国政府、组织或个人施压、威胁或操控,也无法保证他们能保守国家机密。
据《星岛日报》报道,李家超12月30日晚间发表声明,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决定表示欢迎及感谢,并说香港国安委和港府会全力落实释法内容中所说明的责任,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本地立法,包括修改《法律执业者条例》。
他强调,释法没有增加特首的权力,他将根据掌握的资料及证据作出判断。
据路透社报道,李家超同日也在记者会上指出,释法的决定只涉及“很小的范围”,即涉国安案件,而港府非常欢迎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之外的案件,“只要他们符合程序,获得法院的临时批准”。
批评者认为人大释法破坏香港司法独立
批评者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破坏了香港司法独立,如今香港法院必须获得特首批准,才能允许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
路透社也引述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亚洲法中心研究员黎恩灏的推特称,有关决定事实上是在香港设立了一个“政法委员会”,让行政官方可在不受司法复核挑战的情况下推翻法院的裁决。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则对网媒“香港01”说,这次释法并非针对个案,而是解释了自《香港国安法》实施当日起香港国安委的职能和权力,而且由国安委决定国安问题,是有效率及符合“一国两制”的做法,这次释法能减少港府动不动要求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香港人应该感到高兴”。
黎智英涉嫌违反《国安法》的案件将于2023年5月30日进行第一次案件管理会议,同年9月25日正式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