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现对108家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新闻归类:中国媒体 | 更新时间:2017-01-18 04:05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纪委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落实自治区纪委向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决定设立39家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108家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
2016年12月底,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了各派驻纪检组组长的任职,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了各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和其他干部的任职,标志着自治区实现了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与改革前相比,监督覆盖单位增加48个,派驻纪检机构减少23家、监察机构减少53家,体现了机构改革精简高效和内涵式发展的要求。自治区纪委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等配套制度,规范了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监督检查、执纪审查、问责建议,以及派驻机构干部人事管理、纪律要求等运行管理机制。
自治区纪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中领导人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理清派驻监督工作思路,明确派驻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执纪方法,着力锻造一支派驻铁军,推进派驻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步步深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