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6年市纪委对市管干部立案95件处分84人
新闻归类:中国媒体 | 更新时间:2017-01-16 09:07
2016年,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着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紧围绕“六项纪律”开展执纪审查,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挥积极作用。
市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一般性轻微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促进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函询党员干部1934人。
针对“有线索、有反映”的党员干部,市纪委对反映问题轻微的等线索,实行“四种形态”指引+党委纪委“两步走”谈话方式,明确由党组织负责同志与本人进行谈话、核实问题,实现“两个责任”同步落实、联动发力。为推动谈话工作规范开展,市纪委研究编写了谈话工作规程指引、谈话反馈结果处置指引等“五书一刊”,为各级党组织提供参考。
针对“无线索、有议论”的党员干部,市纪委制定了《“咬耳扯袖”工作指南》《“咬耳扯袖”台账手册》,将提醒谈话细化为8种方式,对每一种方式都界定概念和实施主体,明确适用情形和实施程序。同时,要求党组织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对谈话进行台账管理,详细记录谈话时间、地点、对象、问题、情况摘要等要素,促使咬耳扯袖经常化、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围绕“六项纪律”,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全年天津市纪委对市管干部立案95件,处分84人,持续营造“不敢腐”的浓厚氛围。(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