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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商务部纪检组:构建自我监督制度体系严防"灯下黑"


 新闻归类:中国媒体 |  更新时间:2017-01-14 03:06

  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通过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构建自我监督制度体系,不断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查、审理等各个环节权力的监督,引导纪检组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坚决防止“灯下黑”。

  建章立制,把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2016年综合派驻以来,纪检组陆续修订了《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纪律规定》,制定了信访管理、问题线索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3项制度,出台了11件办事规程,进一步制约执纪权力,规范履职行为,初步构建起内部监督制度体系。制定实施《与领导干部约谈的工作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函询的工作制度》等16项工作制度、内部程序和文书格式,扎紧扎牢制度的篱笆,实现了对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监管。

  依规履职,从严把握执纪监督裁量权。健全内部制衡机制,从组长到一般干部,均2人一组编入执纪监督“单元”,协调配合的同时加强互相监督;严格线索管理程序,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凡是收到反映问题线索全部提交组领导集体研究、及时处理,实现线索“零积压”。完善纪检组长办公会、专题会等会议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全面接受中央纪委的直接领导,主动向中央纪委请示报告,2016年就执纪审查疑难事项请示报告30余件次;制定实施关于收到或发现涉及中管干部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向中央纪委报告的内部规章,及时报告中管干部问题线索。

  抓早抓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支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早抓小,重在日常,组领导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外出请销假管理、谈心谈话等机制,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按照中央纪委和驻在部门机关党委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每周学习制度,结合纪检系统案例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严禁擅自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瞒报虚报调查核实情况、泄露执纪审查信息。严格管理纪检干部队伍,2016年对商务部医保商会时任纪委书记、中国旅游报社时任纪委书记进行问责,严肃查处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时任党支部纪检委员、下属中经公司时任纪委书记违纪问题,形成震慑。根据纪检组掌握情况,否决旅游局2名新一届党委、纪委委员人选。(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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